临朐县沂泰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混合砂
(2024年度第四批次)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CT-2024-014)
因临朐沂泰建材商品混凝土生产需要,现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采购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临朐县沂泰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混合砂
2、采购内容:混合砂12000吨
3、供货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供货完毕。
4、项目预算资金:自筹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国内独立法人企业。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4、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营业范围必须包含砂石料加工、清洗、销售等相关的营业内容,以营业执照为准。(如不明确请提前来电咨询,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报价;如未提前确认造成无效报价由供应商承担)
三、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09时00分。
四、供应商须知:
1、意向供应商需在报价之前将混合砂样品送至临朐县沂泰建材公司实验室进行样品检测,检测合格并具有实验室出具的样品检测合格单后方可参与报价。*样品规格标准 详见六、技术质量要求,实验室联系电话:13853268527。
2、报价为含税单价,对含税单价进行比较,确定供应商。对税率不做规定,根据供应商自身情况进行自主报价。
3、成交后,甲方收货时间为每日8:00-18:00。考虑供货时间,合理报价。
4、询价小组供应商提供的一次性报价进行比较,根据供货质量、供货周期并综合考虑均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对价格最低供应商进行考察,如不符合,取消其成交资格,按价格从低到高依次顺延候选人。
各供应商报价如果严重不符合市场价及恶意投标,甲方有权取消成交资格。
五、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全部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按照实际结算数量进行结算。经甲方验收合格确认数量后,付至实际结算额的90%,两月后付剩余10%(无息)。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价款。
六、采购内容及标准:
序号 | 采购内容 | 资格要求 | 质量技术要求 | 备注 |
1 | 混合砂12000吨 | 1.具有相应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单位,营业执照内容符合甲方要求;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 符合JGJ52-2006标准要求。中砂 其中细度模数3.0-2.3,含泥量≤2.0%,泥块含量≤1.0%,总压碎指标小于30%。 | 含水量详见扣水标准;供货期间不调整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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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标准:结算数量按甲方过磅单确认的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含水率按天抽检,作为该日供货量的平均含水率,扣减相应水分重量后为实际重量。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到含水量的问题。(例:某日,供货10车,抽检3车,含水率分别为7%、8%、9%,则该日10车平均含水率为8%,扣减10车为8%的水分后的实际重量为结算重量) |
七、报价响应文件组成:
1、报价函;(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样品检测合格报告(沂泰检测实验室出具);
4、其他
八、报价文件要求:
网站报价,报价为含税单价/吨。并上传报价函。
响应文件中的签字、盖章必须是原件,报价函须加盖公章,否则报价无效。报价文件如有修改的,必须在修改处加盖印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提报网站上传时上传PDF版,成交供应商需成在交后缴纳纸质版)
九、报价要求:
1、单位应根据自身综合实力及本项目具体情况自主报价,价格中标后不调整。
2、报价文件以人民币表示。
3、最终全部交付货物必须与考察合格后的样品质量完全一致。如后期供货期间有质量以次充好等质量问题,采购人拒绝支付货款,并且供应商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相关损失。请各供应商慎重考虑质量、工期、送货时间、环保政策等各种因素,供货期间价格不调整,合理报价。
十、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报价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临朐县沂泰建材有限公司
地址:临朐县冶源街道宫加坡村
网站联系电话:(0536)-3357558
临朐县沂泰建材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063272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