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城关街道凤凰村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项目渣石处置
询价公告
CT-2023-015
临朐城关街道凤凰村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产生部分渣石,现对该项目产生的多余渣石进行处置。现以综合竞价方式进行处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临朐城关街道凤凰村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项目渣石处置
2、地址及石料:该项目位于临朐城关街道凤凰山北区第F区块东临;渣石约1.95万吨,渣石状况为片状,强度低,石质较软。(详见附件,采购方需自行勘察现场)
3、清运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清运完毕。
4:控制单价:23元/吨(报价不得低于控制单价)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国内独立法人企业。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4、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企业类型:石料加工企业、商混企业、建筑市政等施工企业、砂石料经营企业等(如不明确请提前来电咨询,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报价;如未提前确认造成无效报价由供应商承担)
三、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17时00分。
四、供应商须知:
1、投标保证金:20000元现金。缴纳至临朐县自然资源财务科(0536-3366207),凭保证金已缴纳凭证方可参与报价。未成交供应商报价结束后凭回执单领取回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需交纳成交款并结算完毕后退回保证金。
2、报价为含税单价,我方开具3%费率增值税发票
3、成交后,甲方供货时间为每日8:00-19:30。具体以工地时间为准,考虑供货时间,合理报价。
4、询价小组根据一次性报价进行比较,根据清运能力综合考虑均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高的原则确定。对价格最高供应商进行考察,如不符合,取消其成交资格,按价格从高到低依次顺延候选人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一日内,乙方需一次性付清货款,待全部清运完毕后按实际数量结算。
六、报价响应文件组成:
1、报价函;(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保证金回执单;
4、项目负责人信息
七、报价文件要求:
网站一次性报价,报价为单价(元/吨)。单价不得低于23元/吨并上传报价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中的签字、盖章必须是原件,报价函须加盖公章,否则报价无效。报价文件如有修改的,必须在修改处加盖印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提报网站上传时上传PDF版,成交供应商需成在交后缴纳纸质版报价文件)
八、报价要求:
1、单位应根据自身综合实力及本项目具体情况自主报价,成交后不调整。
2、报价文件以人民币表示。
九、费用承担:
采购商准备和参加报价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临朐县自然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网站联系电话:(0536)-3357558
现场勘察联系电话:门经理16653668207
负责人联系电话: 王经理 1665366821
附件:
临朐县凤凰村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项目北区F区渣石处置合同.docx